流程與實務

都更事業計畫是什麼?23項內容、公展30天,簽同意書前先看懂

2026 年 11 月 5 日 發布・2026 年 11 月 5 日 更新

都更事業計畫是什麼?23項內容、公展30天,簽同意書前先看懂-都更

都更事業計畫是什麼?先用一句話看懂

事業計畫就是把改建案寫成一本正式計畫書:誰來做、怎麼蓋、錢怎麼算、多久完成。依《都市更新條例》第32條,它由實施者擬訂,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審議通過才核定實施,是屋主了解改建內容最完整的官方文件。

計畫書裡寫什麼:法定23個事項

屋主可以優先翻的四個地方

《都市更新條例》第36條列出應表明的23個事項。我們建議先找四處:實施者資料、建築設計圖說、財務計畫與費用分擔,以及「實施風險控管方案」。重建案須採不動產開發信託、資金信託、續建機制等方式之一,降低蓋到一半停擺的風險。

分配規則也在這時寫下

第36條也要求載明權利變換的分配及選配原則,先把「怎麼分」寫進文件。

建築平面圖與鉛筆、比例尺,示意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中的建築配置與設計圖說

公聽會、公展與聽證:屋主能表達意見的時間點

公展30天,任何人都能書面陳情

依第32條,計畫送審前須公開展覽30日並辦公聽會;已取得全體私有地主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者,可縮短為15日。公展期間任何人都能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意見。

核定前原則上要舉行聽證

依第33條,除核定前已無爭議等法定情形外,主管機關應舉行聽證,並說明是否採納意見的理由。

空無一人的會議室長桌與椅子,示意公聽會與聽證等公開程序

同意書簽了,還能撤回嗎?

依第37條,同意比率以公展期滿時為準;若公展計畫所載的分配比率低於你簽同意書時的內容,可在公展期滿前撤銷同意。各類案件的門檻可參考〈都更同意比例全解析〉。

我們的觀點:看懂都更事業計畫,比聽口頭說明可靠

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審議指引,主管機關受理後原則上6個月內完成審核(不含補正),特殊情形可再延長最多6個月。程序雖長,但每步都有公開文件可查,與其只聽口頭描述,不如拿計畫書逐項對照。依第48條,權利變換計畫原則上在事業計畫核定後擬具,必要時可一併報核;下一篇談估價與選配。

延伸閱讀

可再看〈權利變換和合建怎麼選〉、〈都更流程要多久〉,或做都更自評問卷。

👉 想知道你家適合都更、危老還是整建?3 分鐘免費做都更自評

資料來源與免責聲明

最後更新:2026 年 11 月 5 日

本文為都更資訊分享,僅供參考,非法律意見;依公開法規與主管機關資料改寫,個案以審議結果為準。

資料來源:全國法規資料庫(都市更新條例)、內政部國土管理署(審議指引)、臺北市都市更新處(常見問答)。

常見問題

事業計畫要經過哪些公開程序?

依都市更新條例第32、33條,送審前須公開展覽30日並舉辦公聽會(取得全體私有地主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同意者可縮短為15日),核定前除法定例外情形外應舉行聽證。

簽了事業計畫同意書可以撤回嗎?

依第37條,同意比率以公展期滿時為準;若公展計畫所載更新後分配比率低於出具同意書時,可在公展期滿前撤銷同意。其他情形請洽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。

事業計畫和權利變換計畫是同一份嗎?

不是。依第48條,以權利變換實施時,權利變換計畫原則上於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後擬具,必要時得與事業計畫一併報核。

資料來源

你家適合都更還是危老?

3 分鐘免費自評 加入 LINE 問問題

延伸閱讀

3 分鐘免費自評我家能不能都更